在头颈肿瘤中,非常规放疗一直受放射肿瘤学家的关注,他们普遍认为超分割放疗可以提高局部晚期头颈部肿瘤的局部控制比例。
在第23届ESTRO会议上,法国Gustave Roussy研究所的放疗科主任Bourhis教授报告了268例局部晚期头颈部肿瘤接受加速放疗与常规放疗Ⅲ期临床试验的长期随访结果。该组病例全部为T3~4N0~ 3不能手术的晚期患者,其中70%为T4期,72%有颈淋巴结转移。将患者随机分为加速放疗组(2Gy/次,2次/天,总量62~64Gy/31~32次/22~23天)与常规放疗组(2Gy/次,1次/天,总量为70Gy/35次/49天) 。全组病例的中位随访期为6年以上。
结果显示,在加速放疗组,2年局控比例提高25%,5年局控比例提高24%。无瘤生存的可能和总生存的可能也有改善,但长期生存的可能无改善。值得注意的是,加速放疗组的急性毒性反应明显增加而且较严重,但 晚期毒性反应两组之间没有明显差异。
波兰格莱维茨癌症中心Skladowski报告,320例T2~4N0~1口腔、口咽、下咽和喉的头颈部肿瘤患者接受7天/周或5天/周的照射,共照射7次,比较两组患者发生急性黏膜炎情况。结果显示,两组 间发生急性黏膜炎无显著差异,所有病例均有2级急性黏膜炎,且发生在开始放疗后的第11天,第14天有98%发展为3级,第21天有80%发展为4级。
头颈肿瘤完全医治性放疗后失败的处理是摆在放疗临床医师面前的一个棘手问题。在局部晚期的头颈肿瘤患者中,约有30%~40%治疗失败,放疗后局部复发能否再程放疗仍有较大争议。
在本次ESTRO会议上,瑞士Bernier等在报告中谈到,在确定再程放疗之前要考虑以下因素:⑴首次放疗与再程放疗的间隔时间;⑵复发肿瘤的部位与范围;⑶敏感器官的耐受剂量;⑷患者的全身情 况是否能较好地耐受再程放疗的全过程;⑸在确诊复发时没有远处转移。
放疗选择可用外照射或近距离放疗、常规分割或超分割,但照射剂量要达到55~60Gy。为了减少对正常组织的照射,可以应用三维适形放疗或调强放射治疗技术,尽很大努力来减少腮腺和脊髓的 照射剂量。目前,首次放疗后局部复发经再程挽救放疗的3年生存的可能仍达40%。再程放疗后的毒性反应水平,不同的研究报告有较大差异。至少有20%~30%的再程放疗患者会出现正常组织的严重不良反
* 温馨提示:本院案例真实有效,只供业内专业人士研究使用,不作为用药指导和对患者的承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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