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肝癌90%的血供来自肝动脉;因此插管至肝动脉可使抗癌药物高浓度、大剂量、低毒性、有选择和持续定量地进入肿瘤组织。肿瘤组织中药物浓度可达正常肝组织中的5-10倍,因而癌细胞可被充分地破坏或抑制。由于药物首次通过肝脏后即有部分由肝脏清除,因而进入体循环的浓度已降低,从而减轻了全身的不良反应。缺点在于对肿瘤周边门静脉供应区的控制不佳,故难以获得100%的肿瘤杀灭。
目前该法主要用于多发的或较大肿瘤不宜切除者,以及部分肝功能代偿不良,不能耐受手术的肝癌和肝癌术后复发的治疗。门静脉分支癌栓不是一定禁忌证,但重度黄疸、腹水等肝、肾功能严重损害时,则应避免使用该诊疗理念。插管以超过胃十二指肠动脉和胃右动脉为宜,很好能超选择插至患侧肝动脉。常用的化疗药物有氟尿嘧啶(5-Fu)、多柔比星(阿霉素)、卡铂、丝裂霉素、甲氨蝶呤等。栓塞剂常用碘油和吸收性明胶海绵,药物微球也已大量用于临床。方法有三明治法,双动脉栓塞法,动脉、门静脉联合诊疗理念及动脉升压化疗等。治疗1~2个月后可重复进行。第1次TAE目的是阻断肿瘤的动脉血供,第2次则是阻断已建立的侧支循环。也有反复进行,共3~10次,但反复TAE治疗会导致肝功能损害和加重门静脉压力,使病情恶化。根据病理研究的结果,术前和术后进行TAE治疗,仅对主瘤有不同程度的坏死,并不能杀伤子瘤、包膜内以及门静脉癌栓中有活力的癌细胞。故对能切除的肝癌不主张术前作TAE,也不宜以TAE作为预防肿瘤术后复发的常规方法。有报道反复TAE治疗原发性肝癌的生存的可能可达26、5%,但一般仅能暂时控制和使肿瘤缩小。因此,不能切除的肝癌经反复TAE缩小后宜争取切除。
(一)适应症
1、无严重心、肺、肾功能损害或障碍。
2、肝功能代偿。
3、无远处转移。
4、作为无法切除肝癌的综合治疗。
5、作为大肝癌二期切除的准备治疗。
6、肝癌姑息切除后余肝有残癌者。
(二)方法
平卧位,选用右上腹直肌切口或正中旁切口。开腹后结扎胃网膜右动脉,由结扎的近肝端切开动脉,插入聚乙烯塑料导管或硅胶管至肝固有动脉(肿瘤累及左右叶)或患侧肝动脉支。由于导管进入胃十二指肠动脉后,继续伸进时极易进入肝总动脉,因而在肝总动脉与肝固有动脉交界处,以粗线绕过肝总动脉并轻轻提起,暂时阻断肝总动脉,使导管被迫进入肝固有动脉。如需做肝右动脉插管,则将肝左动脉分出,以粗线绕过肝左动脉起始部井轻轻提起,使导管被迫进入肝右动脉。自导管注入10.20xd亚甲蓝(美蓝)溶液,见患侧肝叶染色,即说明导管位置正确。术中要牢固固定导管以免滑脱,但结扎线不宜过紧防止管腔狭窄,造成注药困难。然后将导管连接于埋入脂壁皮下的动脉灌注泵或体外袖珍注药泵。术后每1-2周用肝素稀释液(肝素12500u+生理盐水250ML)3-5ml冲洗导管,防止血块凝固阻塞。若导管堵塞可灌注溶栓药物如尿激酶。一般可维持通畅3。6个月。有人同时结扎胃右和胃十二指肠动脉,防止抗癌药灌注后产生胃十二指肠教膜溃疡出血;也有人主张切除胆囊,以免产生化学性胆囊炎。提高治疗结果的关键在于:肝动脉导管位置正确;导管长期保存;维持导管通畅。
(三)化疗药物
常用的化疗药物有氟尿嘧啶(5-Fu)、多柔比星(ADM)、表柔比星(表阿霉素)、顺铂(DDP)、丝裂霉素(MMC)等,联合应用方案与全身联合化疗一致,用药剂量一般大于全身用药。
A、化疗与栓塞诊疗理念:经肝动脉注入化疗药物,顺铂(DDP)80mg/m2或多柔比星(ADM)50mg/m2或多柔比星(ADM)40mg/m2+顺铂(DDP)70mg/m2,与碘化油混合,缓慢灌注,使癌灶受到缺血和化疗药物的双重打击。目前,这种治疗方法对不能手术切除的肝癌患者,是一种有效的治疗手段。
B、化疗与肝动脉结扎:对肿瘤治疗的机制与化疗栓塞相同,主要在开腹探查时用于治疗已不能手术切除的肝癌患者。
C、缓慢释放型药物:将化疗药物制成缓释小颗粒或应用脂质体包裹,提高肿瘤灶内药物浓度,延长持续时间,以提高治治疗结果果。
D、微型动脉泵给药:通过埋置在皮下的微型动脉泵给药,使肝癌组织内保持高浓度药物,有利于肿瘤细胞的杀灭,具有方便、简单、并发症少等优点。
E、血管收缩剂:一些研究指出,肝动脉给药的同时应用全身血管收缩剂,由于肝癌癌肿内新生的血管舒张和收缩调控能力差,所以应用血管收缩剂后癌组织血液量相对较正常肝组织多,抗癌药进入癌组织的浓度更高。所以,血管收缩剂可作为动脉灌注化疗的增效剂。有人应用血管紧张素Ⅱ介导的肝动脉升压化疗栓塞(IHCE)对原发性肝癌进行治疗,结果显示:IHCE治疗后肝癌缩小50%以上者为57%,而TAE治疗仅为33.4%(P<0.01)。IHCE后二期手术切除及肿瘤坏死比例达86%,而对照组仅为61%,两者差异显著(P<0.01);IHCE治疗组未出现严重并发症。结果表明应用血管紧张素Ⅱ可提高TAE的治疗结果。
(四)插管化疗的治疗
TACE治疗可以将化疗药物与碘化油制成乳剂,灌注到瘤区内,这是一种较为简单的TACE治疗方法。目前应用较多的方法是采用夹心面包法,即先用灌注少许碘油或含药碘油乳剂,再灌注大剂量抗癌药物,继之再灌注含药碘化油,注入明胶海绵。夹心面包法可提高癌灶局部化疗药物浓度,作用持久,并能阻断肿瘤血管侧支循环的建立。如同时应用血管收缩剂如血管紧张素Ⅱ,治疗结果更好。对多血供肝癌,应将多支供血动脉全部进行栓塞化疗。治疗次数和间隔时间要依具体情况而定,关键是TACE的质量。肿瘤形态、门脉癌栓及治疗方法、次数和间隔时间对原发性肝癌的累积生存的可能影响很大,对这类病人应采用“个案化治疗”。
对巨块型肝癌癌周部的供血主要由门静脉系统提供,经TACE或TAE治疗后门静脉血供会出现代偿性增加,因此,单纯行TACE或TAE难以使肿瘤完全坏死。许多学者主张对肝癌同时行肝动脉和门静脉双重栓塞化疗。双重栓塞化疗除TACE禁忌证外,对门静脉-肝静脉瘘、伴有结节性肝硬化或主瘤区超过半肝不宜采用。双重栓塞范围较大,可能损害部分肝实质,影响肝脏储备功能。除肝功能酶谱变化外,血清cAMP可作为一项观察指标,当cAMP低下时应加强采取保护肝功能措施。
临床和病理表明,双重化疗栓塞后主瘤体、子结节及侵犯包膜的肿瘤坏死比例明显增加,复发的可能下降,患者生存期延长。据国内报道,一年生存的可能达66.6%,较单纯TACE治疗有所提高。
由于门静脉血流压力较低,且门静脉系统缺乏瓣膜,在操作过程中要特别注意防止栓塞剂反流,造成非靶区血管栓塞,尤其要避免门静脉主干发生栓塞。
(五)并发症
A、异位栓塞:栓塞剂进入非靶动脉造成栓塞。发生原因与解剖变异、侧支循环、栓塞技术有关。常见部位有胆囊、胃十二指肠、胰腺、脾、肺等。
B、肝功能受损:TACE可导致SGFT、胆红素一过性升高,多在1~2周内恢复正常。在肝硬化、门脉主干癌栓者容易并发肝功能衰竭。
C、栓塞后综合征:TACE治疗后,多数病人出现发热、肝区疼痛、消化道症状、白细胞增多等不良反应,一般经对症处理可以缓解。
D、消化道出血:主要是栓塞物质进入胃十二指肠动脉和胃右动脉,造成胃黏膜缺血所致。为避免此种并发症,应尽量超选插管和缓慢灌注栓塞物质。出血多见于应激性溃疡(包括胃肠功能衰竭),门脉高压性胃病,胃壁异位栓塞和食管胃底静脉曲张破裂。因此应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中晚期肝癌治疗后并发上消化道大出血,包括严格把握治疗的适应证及禁忌证,规范TACE操作以及充分的术前准备和恰当的术后处理。
E、肝硬化:对152例TAE治疗后的HCC进行CT扫描追踪观察发现,70.39%(107/152)的患者术后可导致或加重肝硬化。其CT表现特点为:a、癌灶肝叶缩小,非癌肝叶增大,严重者整个肝脏缩小;b、肝脏表面凹凸不平,呈锯齿状;c、脾脏呈进行性增大;d、肝裂增宽;e、腹水。
* 温馨提示:本院案例真实有效,只供业内专业人士研究使用,不作为用药指导和对患者的承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