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病机核心:瘀毒交结
肺癌是肺部常见的恶性肿瘤,又称支气管肺癌,多发于40 岁以上成人,男性高于女性。中医无此病名,根据临床表现,举凡“息贲”、“虚劳”、“肺痈”、“肺痿”、“胸痛”、“咳嗽”、“咯血”等都可能与肺癌有关。
肺癌的临床表现是常见的症状,但是这些症状往往难以消除,对普通疾病症状能够很有效的治法和方药,对肺癌往往无效,甚至进行性加重。比如咳嗽、气急、发热、胸痛等症状,如系普通外感或内伤病因引起,多能迅速得到控制,但是肺癌的这些症状却很难轻易收效。针对这一特点,肺癌的病因病机就不能做一般的外感和内伤分析,应该有另外的分析思路。笔者根据经验和心得,初步认为,肺癌的病因病机是毒邪瘀结不去,此即中医所说“蓄毒不流”。由于毒邪积而不去,一方面损害人体正气,另外一方面又引起一系列脏腑机能失调。正因如此,肺癌的症状表现才变化多端,有肺系表现,又有肺外表现,同时在不太长时间内形脱肉减。比如咳嗽、咯血、气急等属肺系症状;而杵状指,肥大性骨关节病、多尿、烦渴、便秘、心悸、水肿、嗜睡、精神错乱等多系肺外表现,至于恶病质消瘦则属消耗性结果。这一切都由毒邪瘀结导致的。诊治肺癌,在病因病机分析方面,一定着眼于此,千万不可因暂时症状不显著或不严重,作一般的病因病机处理。只要诊断确定无疑,不论表现如何,一概给予祛毒、解毒、泄毒以及化瘀散结为主治疗。如过分拘于审证求因,审因论治,疾病早期用一般的宣肺、止咳、平喘、清热等治法方药治疗,则必会延误病情,毒邪深陷,瘀结加重甚或弥漫全身,从而失去早期治疗机会。
二、证候特点:虚实挟杂
肺癌的临床表现大致由四部分组成:一是肺系表现,如咳嗽、胸痛、气急、胸闷、咯血、咳痰等;二是肺外表现,如指端疼痛、关节肿胀、多尿、心律失常、水肿、步履蹒跚、嗜睡、精神恍惚等;三是消瘦和恶病质表现,如食欲不振、乏力、倦怠、急剧消瘦等;四是癌肿压迫侵犯表现,如嘶哑、吞咽困难,心包积水、瞳孔缩小、眼睑下垂、头痛、眩晕、肝脾胆肿大、黄疸、腹水、皮下结节等等。舌象与脉象不同患者之间差别较大。
目前,在教科书或有关专著中,对肺癌多在辨证方面分几种证型。但是,从临床经验中,笔者综合全部症状,认为肺癌不论证属何型,就多数病例而言均为虚实挟杂,而单纯属虚或属实的较少。如初起病时,似无虚象,但是随病情发展,很快便会出现虚弱证候。而即使疾病晚期,病人虽似神衰形减,虚弱已极,然而毒邪深陷难除,病势枭张,又非纯虚可比。中医学认为,“邪气盛则实、精气夺则虚”。对肺癌而言,从其各种证候表现看,邪气盛而不衰,损伤正气,致使精气日夺而虚;同时又因正气日衰不足以抗邪,又进一步促使邪气日盛而为实象。所以,在临床分析肺癌的证候性质上,不可拘于各种具体症状表现,片面地把肺癌证候性质确定为某种虚证或实证,如痰热壅盛、痰湿蕴肺、气滞血瘀、肺阴亏损、脾肾两虚等。一定着眼于实中有虚、虚中有实这一核心特点,在治法确定上必须虚实兼顾,切不可虚而弃实,或实而弃虚。否则势必造成顾此失彼的结果。
三、诊治要法:病证兼顾
中医的治疗原则是辨证论治,讲究依证立法,依法遣方用药。从本质而言,中医是通过治“证”而达到治“病”的,所以中医在某种疾病的治疗过程中总要不断更换处方和调整药物。从疾病初起到痊愈或死亡,往往会出现众多的证候表现,根据辨证论治的要求,证候变化了,治则和方药就要改变,有时这种变化会很大,攻补寒热从始到终甚至可能完全相反。无疑,这是一种相当灵活的临床原则,对控制临床症状会很有效。然而,证候变化终归是现象,具有表面性。影响证候变化的原因可能并不是本质的。如果不针对病因和病理,而仅针对证候,是很难有效控制疾病发展的。所以,要根据现代医学认识结果,对肺癌不但要辨证,而且更要辨病。就我们的体会,辨病可能是更重要的。因为肺癌的病因和病理是比较稳定的,不像证候那样易于变化,如果病因能够得到有效抑制或消除,病理过程能得到终止或逆转,临床证候就会明显改善。因此,对肺癌的诊治,辨病应是不变的因素,辨证才是可变的因素。此即是说:不论证属何型,其病总是肺癌,决定肺癌的病因病理始终存在,而证候不过是这一病因和病理的不同现象表现。所以,诊断治疗肺癌,就是始终针对病因病理这一本质因素,只要其存在,就不能放弃对它的治疗。相对地,针对证候的治疗措施,可以随证变化进行必要的调整。对肺癌的治疗,辨证与辨病相结合是非常重要的,不辨病就不能实现 治本,不辨证就会遗漏治标,而肺癌是需要标本兼治的。
四、遣方用药:攻补齐施
肺癌在证候表现方面,既有邪实,又有正虚,所以治疗用药就必须要考虑这一复杂情况。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单纯攻邪,由于正气不足难以承受痛击,单纯扶正,又由于邪实而难免更甚。中医认为:“正气存内,邪不可干”,喜补法者皆认为“正胜自能祛邪”。但金代医家张子和说:“邪去则正安”,“邪未去补足以资寇”,故善攻者又强调攻邪。如何处理扶正与祛邪的关系,确实是肺癌治疗用药的关键。
正虚不堪攻,邪实不宜补,这是一个矛盾现实,又是必须恰当处理好的。对此,笔者在实践中摸索出这样一种方案,经验证明效果良好。
第一、先攻后补。对早期病人,正气虚而不甚,而诊断明确者,即可施行本方案。中医认为:攻力猛而补力宽。因此攻邪必需求速效,扶正则需图缓功。攻邪宜暂短,扶正宜久长。根据这一思路,对早期患者,我一般都以大剂攻邪之品祛瘀泄毒,消瘤散结。用药多以家传消瘤药为主,佐以破瘀软坚。一般应用20天至1月左右,如出现明显虚象,则改为扶正固本,益气补肺之品,同时继续应用消瘤药。实践证明这种治疗可以收到显著效果。
第二、先补后攻。对中晚期患者,正气已虚,体质不耐攻伐,所以应先峻补正气,参、芪、紫河车、鹿茸等皆宜大剂使用。应用半月左右,患者正气渐盛,为防毒邪弥漫,可施以消瘤药等重剂祛瘀泄毒之品。
第三、攻补并施。一般情况下多以此法治疗。肺癌多正虚邪实,所以大多需攻补并用。在实际临床中,笔者皆以消瘤药为基本方,在此基础上根据病人证候表现,酌加不同的药物。如并发感染,佐以大剂清热解毒之品,如正气虚甚,佐以大剂益气补肺之点,其它如祛痰,止咳,平喘等药均可视病情需要而选用。
值得说明的是,因没有文字,对药物缺少理论性记载,所以很难恰当地把它归入中医哪类药物,其性味,归经、功效都不能准确地用中医理论归纳整理。但是,家传经验一直以之治疗肿瘤,从经验体会中似乎可以认为其有消肿破瘀、解毒软坚作用。但是与中药的这些功效又不尽相同,对此还需进一步深入研究,以阐明其治疗结果道理。
肺癌不同于普通疾病,尽管证候相似,但是病本不同,所以对其病证和治法及方药必须有不同的认识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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